那簪花小楷写得十分秀气,让人完全看不出来是男子的笔迹,更像是一片端方的闺房少女的笔迹。

        他之所以会写这么一手字,源于之前在第一城的某个恶作剧,却没想到会在这个时候派上用场。

        那信不但字写得极为娟秀,内容也带着几分闺怨似的挑逗。

        他准备收起来的时候,眼睛转了一圈,就又在信末加了一行字:

        午时三刻,东边小树林一叙。

        苏晓天嘿嘿一笑,就回营地随手拿了一个女生遮阳用的帷帽,再顺走了江花同的雪色披风。

        他快到二皇子的画舫边的时候,就把披风系好,帷帽扣上,然后膝盖一弯。

        他立即就矮了一大截,和江花同的身高相仿,然后踩着碎步朝画舫走去。

        这步子他也特意练过,是为了闯祸后嫁祸用。

        他原本骨骼就长得纤细,人又瘦,此时被披风一罩,身高又矮了一截,碎步一踩,当真就如女子般弱风拂柳。

        苏晓天绝对是个人才,他靠近画舫时把信往地上一放,然后捡起一块石头往船上一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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