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你这也能叫写完?”
我说我就会这么点,方仁城看上去很生气,问我书是不是都读到狗肚子里去了。
我低头不语,因为我根本没学,我从高一开始就不听课了,现在是高二的第二个月,我却连向量都算不明白。
他让我把所有作业都拿出来,我就把我书包里的书全都倒出来塞了过去——我作业除了语文和英语有在认真写,其他的几乎都是空白,语文是因为我能看懂,英语是因为小时候我爸给我请了个双语保姆,我多多少少会点。
方仁城看我的作业看得脸都黑了,不为什么,就因为看到我历史大题一通胡言乱语,例如“汉武帝带头废除封建帝制”或者“朱元璋落榜美术学院发动二战”什么的。
哦对,还有刘向宇高考落榜闪击波兰。
“叔……”看着他的脸色,我小声地说着,“我错了,我乱写是因为我以前真没听课,我以后不这样了。”
“以前为什么不听。”他问,“抬头看我。”
我发誓这几天是我这十几年来认怂最频繁的时候,因为我真的怕他把我赶出去。
我不得不看向他,但是注意力完全不在我的作业上——他今天下班并没有把衣服换掉,只是脱了西装外套。都说黑色显瘦,他平时穿着西装看上去一般般,穿着白衬衫却能隐隐约约看见里面皮肤的颜色,他领口敞了两颗扣子,我顺着他的喉结向下看去,能看见他饱满的胸肌稍稍撑起胸前的衣服。
他的袖子挽到手肘,把作业扔回来给我的时候我看见他手臂上的血管,不知道为什么,我就喜欢这种看上去能把我掐死的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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